第4章 时间的灰烬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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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弦前世是一名有轻微自闭症的职业枪手,最大的特点就是记忆力出色、善于模仿他人文风,并且手速快的像是触手怪。


圈内老板对余弦评价很高,这样优秀的枪手谁会不喜欢。


码字时余弦有听歌的习惯,也记下了一些词曲。闲暇时期习惯阅读一些小说,看看电影,大致也能记下主要内容。


孤儿院时期,余弦也幻想过成年后做文抄公,跨越阶级赚点小钱,被领养后也系统性地学了一些乐理、编剧方面的知识。


一直到初中时期,才慢慢放下孤儿院时的执念,工作是为了更好的享受生活,请原谅我只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咸鱼。


如今看来,不得不重操旧业了。


文抄公也有文抄的技术,不是说随便抄本书就能火,还要分析时代背景、目标受众,做好读者画像。


李父一直有培养余弦接班的想法,余弦对《晴媛》杂志的主要读者画像,还算比较了解。


以投其所好为前提,思虑许久之后,想好了要搬运那部作品,以及该模仿哪位大佬的文风。


那是一部电影,一部从演员到导演都是大牌中的大牌,票房却扑街到死的文艺电影,如果改编成小说的话,刚好契合《晴媛》这部杂志。


随意下载一个评分比较高的码字软件,余弦捋清思路,手指如飞敲打在键盘上,轻车熟路作起平行世界版枪手。


这一夜,余弦房间的灯不曾熄灭。


键盘敲击声与音乐声一直在耳畔回旋,余弦文思泉涌,通宵码出六万字,刚好是那部电影的第一段故事。


当手指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后,余弦摘下耳机,长舒一口气,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多钟。


李父从事媒体工作,还是纸媒,书房中自然要常备一台打印机。


余弦来不及修改错别字,将码好的故事打印下来后,才刚睡去,两个小时后就被傅母叫醒吃早饭。


大姐和李父都要工作,起床比较早,傅母要准备早饭,自然也需要早起。二姐完全是一条咸鱼,习惯晚起晚睡,是被傅母硬拉起床的。


“容容,你昨晚一定又是打游戏到深夜了,说了多少遍熬夜对身体不好,尤其是皮肤。”


训斥完二姐,傅母转头看余弦同样双眼中布满血丝,心疼的像是掉了一块肉,关怀说:“小弦。


学业固然重要,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是根本。以后尽量少熬夜,杂志社还要你继承,不需要你那么拼。”


余弦默默扒饭,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呢。


李父脸色不是很好看,傅母谈到继承杂志社,可是她不知现在的杂志社濒临破产。


李父自然不会责怪傅母过于乐观,他只会怪自己没有尽到一个顶梁柱的责任。


容容姐嘟嘟囔囔我皮肤不知道有多好,傅母见二姐敢还嘴又训斥几句,你就不能和你姐姐一样做个淑女。


饭后,傅母收拾碗筷,李绾容回房间补美容觉,李父与大姐准备去上班。


余弦拦住李父,说:“爸,我最近写了一个小故事,您帮我看看,能不能在咱家的杂志上发表。”


余弦绝不会说我写了一个特别好的作品,能挽大厦于将倾拯救咱家杂志社,这样对李父不礼貌。


即便余弦有这个自信。


李父微微一怔,看到余弦双眼中的血丝,瞬间明白过来,拍拍余弦的肩膀,声音有些哽咽:“小弦。


咱们家还没到需要你一个孩子站出来承担责任的时候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


兖州约不到好的作品,我们就去雍州、徐州、冀州约。”


“爸,我对自己的作品还有一些信心,是真的打算在家里的杂志上发表。


未来我打算从事这方面的工作,您总要帮我一把。”余弦继续劝说。


“既然你这么说,那我就看一下你的文章。”


长辈提携晚辈,这在文坛是很常见的事情,李父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

示意大姐等段时间后,李父领着余弦走进书房。


当李父坐到书桌后的座椅上时,隐隐中多了几分威严的气势,身份从一个父亲切换到一家杂志社的总编、老板。


李秀仁擦拭一下金丝眼镜,又重新戴上,严肃说:“小弦,既然你打算在家里的杂志上发表作品。


我作为你的父亲、《晴媛》的主编,一定会严格要求你,以及你的作品。


如果你的作品不能达到我的要求,我绝不会让它发表在《晴媛》上,这是为了《晴媛》好,但更多的是为了你好。”


“我明白。”


余弦点点头,把提前打印好的作品递给李秀仁。


李秀仁接过文稿微微诧异,这怎么也有几万字吧,一晚上就写出来这么多?


一般情况下,速度与质量不可兼得,李父心中对余弦作品的期待感降到最低。


《晴媛》杂志中的作品分为三种,主推作品,次推作品,以及普通作品。


以往不是没有一些高中生、大学生的投稿被选中,不过这些作品都只是普通作品,且字数多在一万以下,基本都是一些散文、随感。


《晴媛》是纸媒杂志,篇幅过长,年轻人把握不住。


李秀仁决定认真审视自己儿子的作品,然后找出所有缺陷,批评一番余弦好高骛远的想法,再勉励一下余弦的责任心与孝心。


不教而诛谓之虐,想敲打晚辈,一定要给出正当的理由。


【很多年之后,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,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,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做嫉妒。


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,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】


扉页只有一段,或者说一句很矫情的话,算是寄语。看到这句寄语后李秀仁精神为之一振,对接下来的内容期待感提高的一点点。


见微知著,李秀仁作为《晴媛》的主编,对《晴媛》的受众群体再了解不过。


作为一家郡级杂志社,没办法扩大发行量,只能尽可能增加读者粘稠度,读者喜欢什么,就多发表内容。


《晴媛》杂志的主要读者,基本都是当地的女白领,她们有一定资产,喜欢有格调的生活。


心思细腻,爱好文艺,有很强的浪漫主义情怀,精神世界丰富而广阔。


通俗说,就是小布尔乔亚、女文青、矫情。


矫情好,矫情可太好了呀,这起码证明余弦研究过《晴媛》的受众群体,不是无的放矢。


但是,只有一个优秀的寄语是不行的,还要内容过硬才行。


李秀仁翻开扉页,阅读起余弦连夜赶工出来的作品。


故事的最开篇,就是一段旁白。


【我还以为这世上,有一种人是不会有嫉妒心的,因为他太骄傲。


在我出道的时候,我认识了一个人,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,所以很多年以后,他有个绰号叫东邪。


今年五黄临太岁,到处都是旱灾,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。有麻烦,那我就有生意。


我叫欧阳锋,我的职业,就是帮助别人解决烦恼】


依旧很文青,典型的《百年孤独》式开篇写法,这点要加分,文青就喜欢这个。


李秀仁心中给出评价,继续往下看。


自述第一句的欧阳锋,大概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,职业是杀手经纪人,常年居住在大漠之中。


故事背景大概是古代,朝代未知,应该是架空世界。


欧阳锋有个朋友,叫做黄药师,每年黄药师都会从东方来探望欧阳锋,然后去见一个人。


这一年春,惊蛰,黄药师如期而至,并为欧阳锋带来一坛酒,叫做醉生梦死,他说喝下这坛酒可以忘记所有事。


当夜,黄药师喝掉半坛,果然忘记了许多事,次日黄药师离开大漠,去拜访一位居住在桃花岛的友人剑客。


剑客的妻子桃花爱上了富有魅力的黄药师,为了不辜负与黄药师的友情,以及与妻子的感情,剑客离开了桃花岛,并发誓下次见到黄药师一定要杀了他。


不久后,剑客与忘记许多往事的黄药师在一家客栈相聚。剑客却没有动手,因为他的眼睛已经逐渐失明,只是听到了黄药师的声音却没有见到黄药师的人。


盲剑客走后,黄药师被一位名为慕容燕的剑客重创,慕容燕记得黄药师,黄药师却忘记了慕容燕。


几日后,慕容燕拜会大漠中的欧阳锋,委托欧阳锋杀掉黄药师,因为黄药师辜负了他的妹妹。


第二天,又有一位自称慕容嫣的姑娘拜会欧阳锋,委托后者杀掉兄长慕容燕。理由是自己和黄药师两情相悦,兄长要霸占自己,不让自己和黄药师在一起。


往复几日,欧阳锋看出,兄妹二人其实都是一个人,是慕容嫣的两个人格。


原来,很久以前黄药师调戏过女扮男装的慕容嫣,说如果你有一个妹妹我一定娶她为妻。


慕容嫣知道黄药师知道自己是女扮男装,便与黄药师约定好日期,说我会让我的妹妹去见你。


数日后黄药师却没有赴约。


慕容嫣爱黄药师爱到发狂,爱到精神分裂,她不愿承认黄药师并不爱自己,所以幻想出一个棒打鸳鸯的哥哥。


某一天,慕容嫣把欧阳锋当做黄药师,对他说:


【当日你作客姑苏,我和你在桃花树下饮酒。你借醉,摸着我的脸,说如果我有一个妹妹,你必娶她为妻。


你明知我是女儿之身,为什么要这样做。


因为你的一句话,我一直等到此刻,我以前要你带我走,但是你并没有这样做,你说,你不能同时喜欢两个人。


你喜欢的那个人是慕容嫣,那你为什么要喜欢另外一个女人。


你知不知道我曾去找过那个女人,因为有人说过你最喜欢的女人是她,之后我没有这样做,因为我不想证明她就是。


我曾经问过自己,你最喜欢的人是不是我?现在我已经不想再知道了。


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起,你一定要骗我,就算你有多么不愿意,也一定不要告诉我,你最喜欢的人不是我。】


夜里,慕容嫣又把欧阳锋错认成黄药师,并问他你最爱的女人是谁。


欧阳锋恍惚之间,想起另外一个问过他类似话的女人,当时他没有回答。现在他用黄药师的身份,回答说:就是你。


那一夜后,慕容嫣便离开了大漠,慕容嫣与慕容燕再也没有在江湖上出现过。


许多年以后,江湖上多了一位喜欢站在湖面上,对着倒影练剑的古怪剑客,她的名字叫做独孤求败。


至此,故事暂时结束。


故事中,无论是黄药师,还是欧阳锋,每一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都很含蓄,慕容嫣与盲剑客又都喜欢欺骗自己。


六万多字没有任何爽点,很矫情,但是行文的画面感极强,王家卫电影的色彩与风格似乎扑面而来,差的只有配乐。


李秀仁一口气读完整整六万字的故事,回过神来后立即抬起头,迫切地问:“下面呢?”


“下面没有了。”余弦回答。


一晚上功夫,码完六万字已经是极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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